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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恋矛盾引发重大故意杀人案|多项辩护意见被采纳,促成谅解,成功保住当事人性命

发布时间:2026-09-20 15:47:22    阅读量:23

广东粤维律师事务所・尹文勇律师团队 办案纪实|东莞|深圳|佛山

故意杀人致人死亡,属于刑法规定性质极其严重的暴力犯罪。本案案发于公共场所,被告人多次持刀捅刺致被害人当场死亡,由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,案件本身面临极高的死刑量刑风险。尹文勇律师作为立足东莞、深耕珠三角(东莞、深圳、佛山)的刑事辩护律师,接受委托后,在充分尊重被害人家属丧亲伤痛的基础之上,兼顾法理与情理开展全案辩护工作,多项核心辩护意见被法庭采纳,本案最终保住当事人性命,一审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案情回顾:婚恋纠葛酿成人间悲剧

被告人与妻子夫妻关系恶化,妻子提出离婚。被告人怀疑其妻子与被害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,双方多次发生冲突,并且在电话中激烈争吵。在多方寻找妻子未果后,被告人携带刀具,从云南长途驾车来到东莞塘厦镇。

抵达当地酒店停车场后,被告人发现被害人车辆,先行将车辆轮胎划坏、放气,随后在现场伺机等候。当被害人坐进车内,被告人上前从主驾驶车窗位置持刀捅刺被害人胸部;被害人受伤后向外逃跑,被告人持续追赶,反复捅刺被害人头颈、躯干等要害部位,直接造成被害人当场死亡。作案完成后,被告人主动拨打报警电话,自行前往公安机关投案。

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被害人家属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。一条生命骤然逝去,给被害人家属带来无法弥补的精神伤害,双方矛盾尖锐对立,这也给本案辩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。

辩护攻坚:法理情理并重,多方斡旋促成刑事谅解

家属委托广东粤维律师事务所尹文勇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。依托团队多年办理珠三角重大命案的实务积累,接受委托之后,辩护律师第一时间开展辩护工作: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,完整审阅全部卷宗,细致梳理物证、监控录像、证人证言、通话录音、法医鉴定等全部证据材料,结合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同类案件裁判规则,区分案件当中有利及不利量刑情节。

本案的不利因素十分突出:作案地点为公共停车场,当众持刀行凶,多次攻击身体要害,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,论罪存在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现实风险。办理命案辩护,不能仅仅着眼于被告人权益,更要正视被害方失去亲人的痛苦。谅解并非简单金钱交易,必须充分尊重被害人家属的真实情感与意愿。

尹文勇律师确定整体辩护思路,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:

第一,依法认定自首情节。被告人作案后主动报警投案,归案之后如实完整供述全部犯罪事实,属于法定可以从轻处罚的自首情节。

第二,客观还原案件发生诱因。结合全案证据梳理矛盾发生全过程,被害人在自身存在婚姻的前提下,仍与被告人妻子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同居,双方通话过程中言语冲突进一步激化矛盾,该事实可以作为量刑考量因素。辩护过程中不弱化死亡后果,充分尊重逝去的生命。

第三,真诚沟通斡旋,推动达成刑事谅解。引导被告人家属正视被害人家属遭遇的巨大悲痛,放下对立情绪,真诚表达歉意,积极筹措补偿款项。经过多轮沟通协调,在充分尊重被害方意愿的前提下,被害人家属最终出具刑事谅解书,在法律框架下缓和尖锐的社会矛盾。

同时针对案件其他争议事实,结合卷宗证据向法庭客观发表辩护意见。

 法院裁判:多项核心辩护意见予以采纳,成功保住当事人生命

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,经合议庭评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,对辩护人多项核心辩护意见予以采纳:

1. 确认被告人构成自首,依法予以从轻处罚;

2. 认定被害人行为违背公序良俗,对案件引发存在过错,对被告人酌情从轻;

3. 被告人家属代为补偿,并且取得被害人家属刑事谅解,酌情从轻处罚。

法院同时考量,被告人于公共场所持刀行凶,社会影响恶劣,该情节予以从重评价。综合全案事实、证据与量刑情节,作出一审判决: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本案虽有部分辩护观点未被法庭采纳,但决定生死走向的自首、被害人存在过错、被害方谅解三大核心辩护意见均得到采信,直接避免死刑适用。对于致人死亡的重大暴力犯罪案件,既争取到保命的判决结果,又促成被害方谅解化解矛盾,属于刑事辩护中来之不易的办案效果。

 律师办案感悟与实务提醒

涉及生命的重大死刑风险案件,量刑往往就在一线之差。单一情节不足以直接改变判决结果,熟悉东莞及珠三角中级法院裁判尺度尤为关键。命案辩护不是为犯罪行为开脱,而是在法律框架下完整还原全部案件事实,平衡法理与人情。

第一,婚恋家庭矛盾切忌冲动行事。再大的情感纠葛,都不能成为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,暴力冲动最终会带来难以挽回的双向悲剧。

第二,重大暴力犯罪案件,建议尽早委托熟悉本地司法实践的刑事律师介入。自首、被害人过错、刑事谅解,每一项情节的证据固定、沟通推进都讲究时机与方式,直接影响最终量刑。促成谅解不等于花钱买刑,必须建立在尊重被害方情感与自主选择的基础之上。

第三,自首、取得谅解均不是当然的 “免死金牌”,判决需要结合作案手段、危害后果、全案情节综合评判,唯有专业、精细化的辩护,才能把法定情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量刑利益。

广东粤维律所尹文勇刑事辩护团队立足东莞,长期服务东莞、深圳、佛山等珠三角地区,办理多起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等重大暴力犯罪案件,熟悉本地公检法办案尺度,兼顾各方情理,依法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
法律声明:本文为我所真实办理案件纪实,已对当事人个人信息做脱敏处理。案例办理结果系基于本案特定事实、证据、情节形成,不代表同类案件均可取得相同处理结果,本文内容不构成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,仅供普法学习参考。如遇同类法律问题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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